通知公告(含人事信息)元宝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收官之年,是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决胜之年 。元宝区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年内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审核汇总,11个相关部门共取消政务服务事项83项,合并调整事项187项,初步梳理出99项行政审批事项,拟向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赋权。认真开展“四大行动”,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项拖欠款问题清零。梳理政务服务事项***8项,确定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255大项,即办事项232项,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事项422项,占100%。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45个社区(村),自9月数据对接以来,全区产生“一次一评”数量5386次,“一事一评”数量2959次,均居全市前列。“8890””投诉受理平台接收、分发网络投诉件共1434件,办结率98.35%,24小时转办率达100%,满意率93.41%以上。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各项制度。印发《元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通知》,完善基本管理制度,明确合法性审核标准,规范审核和备案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常态化规范性文件清理, 围绕疫情防控、《民法典》颁布、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年内清理规范性文件三轮, 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中,4件废止,19件继续有效,已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政府工作规则》,规范常务会议流程,会议议程需经分管副区长充分研究论证后提请会议审议,确定司法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4个部门负责人常规列席会议,确保决策合法合规,有效落实。完善法律顾问遴选使用管理制度,全区党政机关在全市率先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印发《元宝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范法律顾问遴选、聘任、管理等各项工作,区法律顾问共参加会议43次,提供专项法律咨询7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2次,审查合同、起草报告38份,代理案件21件,胜诉率100%。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30人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54人全部持证上岗。年初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公示,执法部门严格按要求开展涉企检查。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发布监管事项检查实施信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对责任区内的单位进行拉网式、全覆盖巡查,关闭活禽销售点7个、观赏鸟市场1家,立案查处价格领域违法行为3起。守住环保底线,加强水土气防治,排查、核查固废产排企业83家,开展双随机检查企业31家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眼“六个严防、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信访矛盾减存控增三年攻坚工作,省交办的三年攻坚案件全部化解。全区51个信访代理站点,共有事件292件。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工作,接访88次,领导包案处理上访事件成功化解26件,“去省进京”访量全市最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件,立案受理2件、不予受理2件,已全部结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立“村民评理说事点”。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延伸基层调解组织触角。建立元宝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推进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和援调对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2020年累计调解案件865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50件,满意率100%。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满意度达95%以上。组织领导干部现场观摩庭审活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现场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市区两级279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100%。全面打造学习型、法治型、廉洁型、效能型政府。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年内政府领导班子学法4次5部,利用“政府工作群”转发政策信息、先进经验等文章127篇。召开民法典解读、“十四五”规划等专题培训会议10余次。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区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深入推进法治宣传“七进”活动,印发下达《2020年元宝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元宝区区(市)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布置普法宣传任务,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全区机关扎实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宣传年活动,围绕《民法典》《宪法》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元宝区法治政府建设依然任重道远,与上级要求、群众渴求、自身追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一)认识不足,学习不够深入。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强,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照新形势、新挑战,对标高标准、严要求,部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还需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平衡,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下功夫。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有待完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没能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难以发挥实际作用。有的起草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涉及的社会管理领域现状、所要解决的问题、拟采取主要措施或者拟设定主要制度等内容缺乏调研论证,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征求意见的渠道多为发放征求意见稿或网上公示征求意见,反馈渠道比较单一,征求公众意见不够广泛。
(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受到制约。综合执法缺乏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主体资格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主体有冲突,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依据不充分,削弱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普法宣传需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性和针对性。普法宣传缺乏创新意识,以发放宣传资料、拉横幅等形式居多,对新媒体手段运用不足。与群众融合度不高,行政化“浓”。与执法实践结合较少,执法普法模式还基本上停留在“告知”层面。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责任意识。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向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作用,规范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落实《法治建设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的协调、督促、检查、推进。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工作建设推进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工作规划,落实年度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丹东市贯彻
(三)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落实《关于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照实施方案,协调各单位按照任务要求完成示范创建工作。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效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落实市政府办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的实施方案》(室字〔2020〕42号)。成立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工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和第二个百年目标开局之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整体开局工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一是压实压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要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法治政府重大事项。对照市法治委印发的《丹东市贯彻
二是抓好“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相关内容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党校必修课程,年度领导班子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不断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盯住关键环节,形成责任闭环。要落实《关于开展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活动的实施方案》(室字〔2020〕42号),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要对标对表向先进地区学习,全力做好2021年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相关工作。做好“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迎检工作与“八五”普法启动工作。
四是强化工作协调合作。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树立政府公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中共元宝区委员会
元宝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