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全市推广
近年来,我市以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为目标,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针对企业和群众办事时未能成功办理及遇到“疑难杂症”等情况,我市制定实施了《丹东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施方案》,在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全面推广。
市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就是专门为企业和群众解决“烦心事”,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遇到的难点、堵点找“出口”,推动实现“应该办、无政策障碍”的事项痛快办,“应该办、有政策瓶颈”的个案规范程序、特事特办,“应该办、有政策障碍”的共性问题创新机制解决。
《丹东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施方案》规定:
1.凡是企业和群众在窗口办理业务中遇到的“梗阻”问题,均为“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受理范围,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解答、协调并***反馈。
2. 对于现场能够解决的问题,由“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人员会同具体办事窗口工作人员予以解决;对于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转至具体承办部门或科室,3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结果;对于重大疑难问题,需承办部门集体研究的,10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结果。
3.同时,对于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梗阻”高频事项,分析“办不成事”的原因,制定相应解决方案。
截至目前,全市33个县级以上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全部设立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已提供业务咨询超过3000件,受理并解决“办不成事”问题10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