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民政局三个一律三个确保扎实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社会救助工作,认真落实省民政厅文件精神,第一时间通过QQ和微信工作群下发通知,明确提出“三个一律”要求,要求各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三个确保”目标,扎实开展特殊时期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一律采取紧急程序,确保救助及时。疫情防控期内,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疑似者,凡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实施临时救助。
二是一律采取上限救助,确保救助效果。各地在实施临时救助,根据实际困难情况,全部实施最高额度救助。
三是一律无差别实施临时救助,确保特殊时期特事特办。对医疗机构确诊的感染者或疑似者,导致其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不论是我市居民或暂无居住证的外市人员, 凡符合救助条件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同时,我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疫情防控期低保审核审批和信息报送工作。对新申请低保救助对象采取先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待疫情解除后再入户核查的认定方法;对在册低保对象实行延期复查,待疫情解除后再进行复查。在确保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基层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机率。建立了社会救助信息日报告制度,采取打电话、电邮、微信群等便捷的方式,重点对当前低保户因疫情防控原因可能造成的基本生活困境情况进行了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解决。截止2月3日,我市已完成对3.6万户5.1万低保对象的了解排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1名救助对象,给予临时救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