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部门联合拆除问题大棚房
2月28日,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营口市国土资源局鲅鱼圈分局、芦屯镇、区公安局多部门联合开展违规大棚房集中拆除行动,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人员参与监督执法过程。
副区长王伟、孙本胜参加拆除行动。
此次拆除的3处问题“大棚房”均位于芦屯镇四台子村,总面积1100平方米。当天,记者在现场看到,所要拆除的“大棚房”农家院业主正在主动配合拆除违法设施。待屋内能够移动的餐饮设施全部拆除后,挖掘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墙体拆除。随着隆隆的轰鸣,墙体应声而倒。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问题“大棚房”清理工作,并及时清运遗留建筑垃圾,尽早恢复耕地原貌。
又 讯 3月1日,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营口市国土资源局鲅鱼圈分局、芦屯镇、区公安局多部门再次联合对我区违规“大棚房”进行集中拆除。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人员参与监督执法过程。
记者在现场看到,随着挖掘机伸长铁臂,问题大棚房轰然倒地,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拆除现场秩序井然。据了解,此次拆除的6处问题“大棚房”都位于芦屯镇四台子村,拆除面积4500平方米。
前期,我区通过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让群众认识到清理整治问题“大棚房”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的必然要求,是坚决遏制违法占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举措。部分群众开始自行拆除问题大棚房,当天群众自拆问题大棚房就有4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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