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一次性创业项目推荐补贴政策开始实施
日前,记者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我区一次性创业项目推荐补贴政策开始实施。
区劳动就业管理局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创业项目。参与征集的创业项目需符合以下要求:项目提供方应有对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或代理权,且应为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连锁加盟的项目应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适应不同年龄、学历和投资层级的人参与,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熟性、商业价值和较好的市场前景;项目投资额度适中,准备周期在半年以内,资金回收不超过两年。
该项政策将优先考虑适合各类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认领,所选项目属于能创造、增加就业岗位的项目。认领创业项目的经营主体每吸纳1人成功就业,给予提供创业项目的单位(或个人)500元补贴,吸纳就业人数以创业项目被认领之日后新增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人数为准。
有意申报者可向鲅鱼圈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申请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将组织人员对其经营场地进行实地查看,确认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后,填写《一次性创业项目推荐补贴审核明细表》,一并与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营口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进行评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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