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关于2014年8月1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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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新通合物流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粮食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8月11日-201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6251723、0417-616970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17-6251723
通讯地址: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山大街北环保局
邮编:115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年加工20万吨粮食加工项目 | 营口开发区平安大街东,新鞍钢路南 | 营口新通合物流有限公司 | 营口瑞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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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13:36:2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