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区多举措做好限时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站前区高度重视限时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先后在
和两次召开由区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限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在此期间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综合执法局、安监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限时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方案》,并确定从至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各办事处在配合好市政府宣传活动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限时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宣传到位 形式多样。除选派130名机关干部配合市政府“限放启动仪式”外,在活动当日站前区还精心选择并设立6个宣传分站,宣传地点选择在兴隆商场、东圣广场、新玛特、隆组美、东风市场等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利用市里下发的和自制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工作。为保证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站前区还将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干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铺、进家庭进行实名制宣传活动。 细化措施 明确制度。按照“市政府两次会议”精神,区主要领导提出宣传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要求辖区各相关单位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尽快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同时,实行宣传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将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向“限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限放领导小组”对宣传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全区各单位公开开展情况及时通报。 强化领导 落实责任。站前区为落实好“限放工作”,区主要领导与全区各相关单位和各单位加强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并要求各单位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因工作开展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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