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进企业
为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正确理解《民法典》,7月31日,站前区司法局联合营口市物业管理协会,举办“深入宣传《民法典》服务物业企业”公益性讲座,全市近50家物业企业110多名物业服务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人员参加。
本次讲座由司法局法律工作者哈杰主讲。“装修过程中私自改变上下水立杠位置,由于楼体沉降造成漏水,责任由谁负责?租住户想搬走部分家私但是没有业主书面许可怎么办?物业公司对于未办理入住的业主是否可以收取物业费,如何收取?”课程开始前哈杰律师先讲述了几个经典的物业案例,一下就引起了各位从业者的兴趣。哈律师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增设的物业服务合同专章,为大家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义务、责任,还结合物权篇、侵权责任篇为各位从业者做了补充说明。许多前来听课的从业者都是一边听讲一边认真记笔记,同时对照我们配发的《民法典》和宣传册,以便加深理解。
本次公益课的开展,既为前来参加培训的从业者解疑释惑,提升了法律素养;也达到了督促物业企业规范管理行为,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目的,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人员小张表示:“《民法典》对物业公司规范服务提出新要求,老师的解读对我们学习民法典相关条文很有帮助,我们要依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努力成为小区业主的“金牌管家”、“贴心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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