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式常态化监管 助力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坚持严格、常态化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提升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效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3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严格实行“清单式”常态化监管。
一是制定清单。为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落实“五个清楚”,即监管责任目标清楚,逐一排查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清楚,责令整改的对象、内容清楚,整改验收的时间、内容清楚,有关责任科室监管工作落实情况清楚,制定如下清单:监管责任目标清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清单、责令整改清单、***整改验收清单、季度督查清单。
二是落实清单。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单位,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清单”,各有关责任科室切实对照“清单”严格按照要求逐一进行排查;列出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清单;逐一下达责令整改,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及达到的要求;对照责令整改清单,及时***检查验收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完善考评机制。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单位指定考核科室,及时对排查、整改情况分阶段进行抽查、督查,认真检查各部门或单位是否将监管责任目标列入清单,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排查,排查过程中是否发现安全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要求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是否进行***复查到位。并每季度抽查、督查一次,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实行“清单式”常态化监管、督查、报告制度以来,充分调动了全系统工作人员深入监管一线、办案一线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发现问题、***问题和切实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效性,为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