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严格控制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约法三章”重要内容和省、市相关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力度,推进廉洁、阳光、节约型机关建设,区财政局严格控制、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在经费定额标准、公务活动和会议、培训审批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严把支付申请受理、原始票据审核和资金直接支付三道关口,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严格予以拒付,着力从长效机制上加强约束。严禁在本单位报销私人接待费、私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同时,严格审核各单位的培训费、会议费等项目开支,严防变现开支公务接待费,从源头上规范、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等财政改革措施。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监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对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责,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沿着将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审核相结合,将绩效目标执行与预算执行监控相结合,将绩效评价与重点项目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的全过程,增强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责任,科学公正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