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府综合施策我市上半年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上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同比上涨1.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我市连续七个月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我市CPI考核指标的完成,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综合施策的结果。
一是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市物价局在市政府的指导下,结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稳定物价的具体任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有效地调动了各责任单位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消费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监测体系,及时监测重要消费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化。制定重要消费品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准备。
三是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农副产品供应。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了扶持农业生产和畜牧业倍增计划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和设施农业建设,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促进畜牧业规模化养殖。
四是抓好市场体系建设,确保物畅其流。各责任单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多渠道组织货源;加快信息化平台和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全力推进农副产品物流配送项目。
五是加强价格监管和检查,维护正常价费秩序。市物价局严格控制和审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费项目;重点查处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强化对经营者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六是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克服征收困难,加大征收力度,扩大征收范围,增加基金总量,增强政府调控实力。积极探索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的新领域、新途径,加大使用数额,充分发挥了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生产、促进流通、保障供给、稳定物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七是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稳定居民消费预期。各级物价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科学分析价格走势,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合理变化,增强居民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