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的通知 辽新疫防指〔2020〕19号 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现将《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 一、企业复产“十到位” 1.责任落实到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风险等级精准施策,狠抓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2.制度规范到位。根据企业特点,按照业务流程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核查严格到位。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对返岗员工进行疫情核查。 4.监测摸排到位。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等制度。 5.全程防控到位。强化生产环节防疫措施落实,抓好环保、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全过程安全可控。 6.日常管理到位。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避免人员集聚。 7.应急处置到位。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落实。 8.物资保障到位。准备各类防疫物资,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9.宣传引导到位。加强防疫宣传,提高防护意识。 10.工作到岗到位。责任到岗到人,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二、员工复工“十必须” 1.必须遵守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必须执行在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者应自觉推迟返岗的要求。 3.必须如实报告返岗前行程、与疫点疫区人员接触等情况。 4.必须服从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 5.必须报告发烧、咳嗽等症状并及时就诊。 6.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7.必须杜绝参加非组织行为聚集活动。 8.必须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9.必须听从企业生产和防疫工作部署。 10.必须接受企业内外各项防疫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