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方案加强乡村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
推进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教育联盟、对口帮扶等办学模式改革全覆盖,实现每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不断提升两类学校办学水平。 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已经出台《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2018—2020年)工作方案》,藉此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和管理,切实解决发展滞后问题。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并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乡村小规模学校是指不足 100 人的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村小学和教学点等。站在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高度,我市各县区将会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优化两类学校布局规划。从严掌握,妥善处理学校撤并问题,严格履行撤并有关程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依据有关规定确定的闲置校园校舍处置范围和处置工作要求,切实做好闲置校园校舍的管理和利用,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通过满足就近入学需求、解决交通服务等措施,坚决防止因学校布局不合理而导致学生上下学困难甚至辍学。 为改善办学条件,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要求,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原则,确保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相关要求。积极筹措经费,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同时,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全力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师资队伍十分关键。各县区要将编制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倾斜,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按每班不少于1.5名教师的标准核定编制。落实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的政策。在乡村中小学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仍在一线任教的中小学教师,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直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此外,还将促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效解决教师超缺编问题。继续实施“阜新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师范生到两类学校开展教学实习和支教工作,对于经选派在乡村中小学支教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可以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到乡村中小学任教,服务期不少于5年。 在强化经费保障方面,各县区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保障,重点向两类学校倾斜。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村小学和教学点按不低于100人单独预算公用经费,对乡镇寄宿制学校按寄宿生生均不低于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严禁乡镇中心学校挤占经费。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两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如何有效提高教学水平,显然是两类学校学生及家长关注的焦点。为此,各县区将发挥中心学校统筹和优质学校带动作用,推进乡镇中心学校和当地小规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式发展、综合性考评,并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统一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开足开齐开好课程。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实现两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 此外,还将完善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建立信息台账,健全优先保障、精准帮扶等制度,加强对其受教育全过程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