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四个村在辽宁125个森林乡村榜上有名
经国家林草局评价认定,辽宁省先后两批125个行政村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我县有4个村在榜,分别是:建设镇德一村、王府镇烟台营子村、于寺镇官营子村、化石戈镇哈日诺尔村。
据介绍,从2019年起国家林草局为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2018-2022)》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国家森林乡村的评价认定工作。辽宁省共有169个行政村积极参与认定创建工作,其中125个村最终入围。
国家森林乡村的评价,涉及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有25项具体评价指标。其中,森林覆盖率的指标,要求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值的省份,乡村的森林覆盖率需高出本省森林覆盖率或林木覆盖率的10%以上。
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鼓励辽宁省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的村,要充分发挥国家森林乡村标识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