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
如何让残疾人更好地享受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随着 《阜新市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 的出台, 残疾人今后藉此可享多种优厚“福利”。 因为身体状况, 残疾人对医疗、 生活保障最为关注, 办法中明确, 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民政、 教育、 残联等部门应做好适龄听障、 智障、 孤独症和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工作; 加强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 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 老残一体、 患大病及突发意外伤害的残疾人, 民政、 卫生等部门给予优先救助; 卫生、 人口计生、 残联等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建立残疾儿童随报机制, 开展残疾儿童筛查、 诊断、 评估、 监测和转介工作, 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档案。 身体条件允许的残疾人, 同样有走上工作岗位、实现自身价值的需求, 办法规定, 公办培训机构应当对符合培训条件的残疾人, 优先录取并免费培训,就业服务机构和残联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 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 开发并扶持残疾人在电子商务、 动漫设计、 玛瑙加工、 信息呼叫等岗位就业。 接受教育是良好融入社会生活的前提, 办法提出, 教育部门应当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接收各类适龄残疾儿童、 青少年入学(园), 保证适龄残疾儿童、 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鼓励、 扶助残疾人入学, 凡被录取进入全日制大学专科、 本科学习的残疾学生, 残联要给予资助。 此外, 办法明确, 残疾人可以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 科技馆、 美术馆、展览馆、 文化馆(室)、 青少年活动中心、 公园、 风景游览区等公共场所; 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办事大厅、银行网点和水、 电、 煤气缴费等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场所及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