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积极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2013年,细河区以民生救助保障为主线,全力实现民政事业和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月人均330元,提高到3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年每人2010元,提高到2220元;全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14475人,累计发放保障金4417.13万元;以社区“十分钟服务圈”建设为契机,加强“一站四室”建设,共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个,日间照料室6个,累计服务老人1500多人;完成农村慈善建房1户,投入资金及物资5万余元,工程已于2013年7月末全部竣工并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