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消协开展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var siteCode = "SHQZF";var pageId = "158***********7";var columnId = "158***********7";var objectId = "158****5211417";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推进消费纠纷调解与诉讼相衔接,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沈河区消协按照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与区法院的业务对接。近日,区消协工作人员来到区法院,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进行了诉调对接工作。双方共同认为,开展消费者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是快捷、有效、低成本地为人民群众解决消费纠纷的新途径,此项工作,将根据消费纠纷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调解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降低消费纠纷解决成本。区法院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区法院职能作用,遵循工作原则,按照对接规程,与区消协一道共同做好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通过努力,促进消费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多元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