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告
和平区人民政府拟于2018年10月20日举行长白岛经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8年10月20日
二、听证会地点:长白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三、听证内容:长白岛经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方案
三、申请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所在街道办事处报名。听证代表由听证会组织部门按听证须知中的原则确定。
四、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长白岛经济区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听证会须知》。
特此公告。
和平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0日
长白岛经济区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知
凡户籍在长白岛经济区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长白岛经济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公民个人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9月30日前到相应街道办事处报名。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9月30日前到相应街道办事处报名。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街道办事处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二、注意事项
1.听证代表按以下原则确定
根据听证规则,听证代表包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代表、工业企业代表、村集体代表等。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听证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代表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和有效的《公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律师证》等)原件与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代表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公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委托代理的,代表人应当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资格的受理确定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申请经街道办事处受理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由街道办事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会场纪律,服从主持人指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围绕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5.听证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听证会的,视同放弃听证权利;因违反听证纪律、情节严重,被听证主持人责令退场的,视同放弃听证权利。
(来源: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和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