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司法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系列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按照市委宣传部、巿司法局的通知要求,和平区司法局于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集中组织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抓住“关键少数”,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为更好地落实我区“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我区法治建设做好思想准备。
(二)举办宪法宣誓活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组织全区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工)委、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提高其模范遵守宪法的水平,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的氛围。
(三)积极组织参加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按照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七五”普法期间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及学法小达人评选工作,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律师、法治宣传志愿者、司法所人员、讲师团成员深入到社区、村(屯),企业车间,农贸市场等地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法治文艺活动。活动期间,将免费向群众发放宪法宣传挂图、宣传折页、普法书籍等资料,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便利。
(五)更换法治宣传阵地内容、开展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栏(板),法治文化广场、广角的阵地作用。在12月4日前完成中山公园、八一公园、鲁园劳动力市场宣传栏内容更换,为群众提供学法讲法、警示教育、法治文艺活动阵地和平台;要运用普法网站、街路LED宣传屏、局域网络等媒体资源,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