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六榕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引〉等文件的通知》(穗民〔2019〕1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24号)、《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0〕15号)要求,结合六榕街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我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提升我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长者饭堂助餐配餐项目
二、服务内容
按照《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三、项目经费
按照市区有关长者饭堂助餐配餐服务资助标准执行。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五、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起为期一年
六、报名条件
(一)依法成立,取得相应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二)有与开展助餐配餐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及工作人员。其中,运营机构在长者饭堂场地内制作、加工、分餐或者分餐并消毒餐具的,应符合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无现场加工环节,仅对配送到长者饭堂的成品进行分餐或者分餐并消毒餐具的,由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
(三)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资料
遴选文件按***《服务供应商提交的基本条件证明资料》要求使用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并加盖机构骑缝章,装入不透明文件袋中密封报送,在文件袋正面注明单位名称,封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八、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2-28日
(二)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18:00止。
(三)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六榕街道办事处(越秀区六榕路129号三楼)公共服务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女士 020-83379385
九、评审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由六榕街评选小组以各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最后提交街党工委会审议,确定1家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项目承接机构。
十、遴选程序
遴选单位将组建评选小组,对参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确定中选单位。遴选结果公告在广州市居家养老网上服务大厅公示,公示后发出中选通知书。
十一、其他说明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承接机构需在规定时间与我街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中选后服务协议签订具体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1:服务供应商提交的基本条件证明资料.doc;
***2:广州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20〕15号).pdf;
越秀区人民政府六榕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