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镇开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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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7日发表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第24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为积极响应《办法》号召,东平镇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于3月2日上午开展了《办法》宣传贯彻活动。事务所在长江集贸市场设立了一个固定宣传咨询站,安排8名志愿者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接受居民的现场咨询。此次活动总共悬挂7条横幅,配以镇户外大屏幕不间断循环播放宣传口号,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累计930份。
宣传贯彻活动得到了辖区居民的积极参与,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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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2:57: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