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松)征地补告2021第1037号)
项目名称 | 科技园区C02-08A街坊公共通道(桥梁段)新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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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松江区 |
项目位置 | 松江区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至企业(中电光谷)南至小昆山三号河及两侧绿地,西至文吉路,北至小昆山三号河及两侧绿地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松征地补告〔2021〕第10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依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松)拟征地告〔2021〕第103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松江区原小昆山镇徐庄村农民集体(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399.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4.7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524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22.8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 拟征地村组 | 拟征地面积 | 土地补偿费 | 青苗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 |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 其他 | 小计 |
1 | 松江区原小昆山镇徐庄村农民集体 | 524 | ***373.4 | 1796.85 | 36315 | 0 | 0 | 102485.25 |
合计 | 524 | ***373.4 | 1796.85 | 36315 | 0 | 0 | 102485.25 |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1年3月25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松江区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松江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区土地管理部门将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易成 联系地址: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B207室
联系电话:37735993 监督电话:37735966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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