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建设管理委区建管委召开松江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宣贯大会
为全力推进我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的实施,4月30日下午,松江区建管委召开了松江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宣贯大会。各街镇、园区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区房管局、规资局及金融办业务科室负责人、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共保体单位相关人员、以及保障房和商品房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市住建委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兰守奇博士宣贯了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的政策和要求,特别对《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9]3号)《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细则》(沪住建规范联[2019]7号)文件进行解读。区质安监站负责人王一峰解读了《松江区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沪松建管[2020]57号)。
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共保体单位——人保上海分公司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将按要求履行监管部门下达的相关要求及职责,共同管理、共同推进、共同落实,竭最大努力服务好小业主,这项政策落地来之不易,将结合实践,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服务品质。
随后,市住建委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梁丰指出,近年来,由于各种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群访上访日益增多,但巨大的维修资金使政府部门心余力绌,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政策的落地,既是转化政府职能的表现,又是提升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更是社会共治的有效途径,现实意义巨大。这项政策有益于防范与化解建设单位质量风险,与监理形成双保险,降低质量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小业主利益,为小业主提供有效的保险途径,也将缓解相关各方流动资金压力,一定程度解决流动资金。因此,我们必须将此政策躬行实践、力学笃行。
最后,区建管委主任胡民对此次会议总结发言,他表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政策是一项具有共赢意义的民生工作,我区的四个部门(区建管委、区规资局、区住房局、区金融办)将全力贯彻落实好市里文件、精神、要求,也将督促保险公司坚持职业操守,悉心服务好参建各方,并最终为小业主把关,同时要求建设单位主动参与,承担主体责任,防范和减少质量缺陷,共同开创保障住宅工程质量安全新局面,建设宜居松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