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区市政水务中心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函
杨建委﹝2020﹞129号
关于落实区市政水务中心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函
区财政局:
我委所属区市政水务中心向本机关申请对中心四辆作业车报废的请示(详见***),根据《杨浦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管理办法》(杨财发【2018】69号)的相关规定,我委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初核,区市政水务中心已按要求完善了资产处置所需相关资料,经审查后,资料已完整,符合处置条件。现向贵局提出报废申请,请贵局对市政水务中心的资产报废申请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并函复我委。
特此函告。
***1:《关于申请对中心四辆作业车报废的请示》(杨市政水务【2020】40号)
***2:上海市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部分资产报废评估报告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抄送:杨浦区市政和水务管理事务中心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