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定海路街道2018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的通知
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各类组织以及街道各职能部门、居委会:
本届慈善活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抓手,关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扶贫济困与净化心灵并举,聚众人之善,成社会之爱,广泛开展各类慈善活动,推动杨浦慈善事业的依法有序发展贡献力量。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第二十四届“蓝天下的至爱”暨杨浦区第八届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建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吴岩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大道、办事处副主任黄伟
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社区慈善公益联合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劝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活动主题
本届活动以“帮助他人,阳光自己”为主题,该主题郎朗上口,旨在传播人人慈善的理念,体现通过慈善来培养良好道德素养的内涵。
三、工作原则
1、自愿募捐的原则。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社会团体等单位或个人以及社区内居民积极投入慈善募捐活动,奉献爱心。
2、多多益善的原则。劝募的款项全部用于对困难群体的扶贫帮困等工作。因此,劝募款不设上限,多多益善。
3、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社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的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
四、时间安排
联合捐活动时间定为全市举办“蓝天下的至爱”系列活动期间(2017年12月23日至2018年1月28日)。慈善募捐资金3月底前到账。
五、工作内容
包括以慈善项目为主题开展劝募宣传、捐款、便民为民服务、慈善义演、义诊、义拍、义卖、表彰等各种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
(一)文化宣传类活动
以“帮助他人,阳光自己”为主题,做好慈善文化、慈善项目、慈善任务和重要慈善活动的宣传工作。
(二)捐款
1、捐款任务目标: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确定2018年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目标及任务分解表,确保各项募捐任务完成。
2、捐款资金管理:
根据《杨浦区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方案》,街道捐款按区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劝募范围分工,归口劝募资金,如“综合帮扶”劝募资金归口区和泰爱心服务社(上海市帮困互助基金会)等,避免捐款重复统计。对于非公募基金会劝来的善款(含项目捐赠),统一归口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杨浦代表机构,使用时以项目申请。
非定向捐赠使用程序如下:
(1)捐赠方提出捐赠意向;
(2)工作人员根据捐赠方意向做好登记;
(3)捐赠方以现金、支票或转账形式将善款捐赠给区分会;
(4)工作人员开具捐赠***,颁发捐赠证书;
(5)财务根据捐赠方意愿将善款按单位或科目设立科目入账。
3、捐款资金使用:
(1)街道按照区慈善分会设立的科目,根据募捐款的情况,提出一年预算,区分会根据预算将善款拨入街道指定账户。
(2)项目基金的使用:街道如有符合项目资助的对象,可向区项目执行单位提出申请,并遵照项目执行单位操作要求申报。
(3)涉及如“双千活动”、“一日捐”等面广量大的项目资助,另行制定操作方案。
(4)非定向捐款所资助的项目在执行中如有工作经费产生,由使用方自行解决,不可在项目经费中提取。
(5)所有善款的支出,应由受助方本人签名,或家属代签收(须注明与受助人的关系)。领导***慰问款,如受助方本人无法签收的,则必须由慰问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代签收。
4、捐款资金审批:
非定向捐赠,由区联合捐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审批。
5、监督评审:
街道成立内审监督小组,小组成员单位由街道服务办、财审科、纪检室组成,对非定向捐款进行不定期内审。
(三)有关事项
1、原则上每年街道只能在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期间开展集中劝募活动。
2、劝募活动依法进行,不得借慈善募捐名义开展与劝募无关的活动。
3、资金使用手续必须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四)总结表彰
联合捐结束,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各组织、各居委应以举办“蓝天下的至爱”慈善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慈善法》颁发实施的重大意义,并与贯彻落实***、***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充分认识发展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助力民生改善在弘扬社会道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意义。
2、深入基层,广泛发动。各单位、各部门、各组织、各居委要结合本社区实际,深入开展慈善宣传发动,动员干部、职工、党员、骨干带头投入走进机关、楼宇慈善宣传工作中去,通过各种形式的慈善募捐活动,把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让更多的困难群体受益。
3、依托社区,一口上下。社区内各单位、各组织在安排慈善募捐活动时,要紧紧依托社区,整合资源和信息,取得募捐的实效。
4、注重典型,加强宣传。在慈善募捐活动中,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各类典型事例,加强正面的宣传和引导。
联系方式:定海路街道救助所(地址:长阳路3066号104室)
联系人:刘佳慧、刘呈瑜
联系电话:65670011*1029
65670011*2063
杨浦区人民政府定海路街道办事处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