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浦区中心医院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涉及抗震意见调整的批复
杨建委﹝2017﹞21号
关于杨浦区中心医院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涉及抗震意见调整的批复
杨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杨浦区中心医院国家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初步设计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由于本项目未包含门急诊、病房、手术、医技服务等实质性功能,系模拟教学用房,不属于防震救灾建筑范围,因此市抗震办的回复意见由(沪建抗杨[2016]284号)调整为(沪建抗杨[2017]34号)。经研究,现就调整申请,批复如下:
一、抗震意见:本工程结构抗震按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丙类,IV类场地设计,调整后本项目应按市抗震办审查意见(沪建抗杨[2017]34号)及专家评审意见调整优化。
二、其他要求以原扩初设计批复文件杨建委﹝2016﹞301号文为准。
特此批复。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16日
抄送:市抗震办、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杨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