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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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各委、办、局、街道(镇):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沪财会[2016]4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杨浦区财政局 2016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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