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杨浦区旅游行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督查机制的通知
区各旅游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汲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本区旅游行业稳定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经常性检查、督查机制,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各旅游企业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专人,保证资金,定期做好安全检查,尤其在重大节庆活动、“黄金周”假期、高温雨雪季节期间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组,严查各类安全隐患,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充分保障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包括:
1.各旅游饭店(旅馆)重点检查特种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餐饮场所食品卫生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出口设置等。
2.各旅行社重点检查责任险、意外险投保情况;旅游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车况安全及司机从业资格;导游员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旅游目的地安全预报机制等。
3.各旅游景点(区)重点检查游客运载工具、游艺机设备、看台等特种设施;危险区域(湖泊、假山)等防护措施;设备操作人员从业资质及操作规范;密集场所人员疏散演练;餐饮场所食品卫生安全等。
二、制定计划、严格落实
各旅游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企业长远发展目标,以对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不流形式、不走过场,认真制订并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不属于企业管理范围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旅游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及技能,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区旅游局将定期会同区公安治安、区安监局、区消防支队、区食药监局和区质监局等部门对本区重点旅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如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区旅游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区执法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告诫和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