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杨教〔2011〕20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法制 社会治安 工作要点 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4日印
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学校的安全工作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要紧紧围绕上海和杨浦的和谐发展,以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载体,努力坚持和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提升综合治理水平,积极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作贡献。
一、以“三防”机制建设为重点,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的良好秩序
1、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治安防范基本要求》,完善学校治安技术防范设施。对应急报警按钮装置、寄宿制学校的红外线周界、消防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技防设施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做到工作人员天天查,分管领导早晚查,主管领导周周查,治安辅导员月月查,确保技防设施正常运行、物防设施坚固有效,形成“三防”(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2、学校要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的“六条措施”,配合区公安分局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把好“大门进口”和“饮食入口”两道防线。
4、落实保安服务管理规定(沪府办【2010】54号)。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保安配备、资质审核和日常培训管理工作,切实增强中小学、幼儿园人防能力。
5、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做好各类矛盾的化解工作。争取发现早、介入早、控制早,避免群访、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任何单位在重大事件、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报告,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
二、以日常监管为基础,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1、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各单位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校园安全,要加强本单位内部治安管理,细致排查和梳理安全隐患,认真加以整改和防范;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的管理机制,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校园安全防控预演;要坚持校园的安全巡视和值班制度,收集本单位及周边治安信息和维稳情报信息,加强本单位内部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强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加强日常监测,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学校卫生老师和安全员要加强对食堂的监管,每天检查食堂卫生工作,每月召开食堂从业人员例会。
3、启动新一轮校园风险勘查工作。对校园的食堂、操场、学生宿舍、教学设施设备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组织参加市第四届防灾技能展示、第二届中小学生安全网上知识竞赛。做好“2010—2011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和评审工作。
4、学校要进一步做好“破墙开店”监管工作,杜绝学校校舍、场地出租违规经营现象;同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远离非法出版物、远离不健康娱乐活动”教育,提高未成年学生积极参加健康娱乐活动的自觉性。
5、探索研究校园停车管理措施。要加强车辆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进出学校车辆和车辆停放的管理,特别是要禁止各类机动车进入学校教学和生活区。要根据学校的道路、校舍分布的实际情况制订车辆管理办法。有校车的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制订校车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私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6、保障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有施工现场的学校,施工中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消除危险因素,要严格划分施工区和教学区,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根据师生活动范围,搭设防护通道,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标志等,提示和引导避让危险,严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在校师生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安全施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限期及时整改。
7、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防台防汛、雨雪天气的安全工作。
三、以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为抓手,深入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法律培训和学习,特别是校(园)长、财会人员、化学实验员、食堂管理员、财产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校车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推进与职务相关的法制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和渎职、失职行为的发生。门卫人员、化学实验员、安全员、义务消防员等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周(月)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以及每年的禁毒、消防、交通、防灾等宣传教育工作与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紧密结合,根据青少年学生的年龄实际、认知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动口、动手、动脑的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3、根据《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德育课程建设的通知》(杨教[2004]43号)的精神,确保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高中要充分运用好《高中学生法律常识读本》,扎实开展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
4、编写一本学生的安全常识读本、推进学生安全教育常态化。抓好课堂教育教学这一主渠道,通过课堂教育努力使安全常识教育贴近学生生活,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安全意识成为学生自身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动。
5、定期开展全校性消防、抗灾、防暴等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到师生熟悉疏散线路、应对有序、遇事不乱、处理得当。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师生识险、避险、自护自救意识和能力,增强校园安全应急防范的能力。
四、以加强协调为合力,着力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格局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做好暑假工作。建设好“以学校为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工作机制,加强联系协调,挖掘区域内活动资源,营造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暑假氛围。
2、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和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的蓬勃开展,引导学校体育场地安全、有序地向社区开放。
3、加强对成长困难学生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杨浦区青少年教育指导中心”的作用,围绕青少年成长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面向广大青少年的普遍性问题,特别是特殊青少年的实际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心理疏导、成长指导、就业辅导、就学引导、应急救助、困难帮扶等方面服务,促进我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进一步完善成长困难学生的档案管理网络,特别是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一些行为不良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后的***教育,做好教育引导和教育衔接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5、发挥法制教育特色学校的辐射功能。围绕《两纲》教育目标,充分利用市禁毒教育示范校的优势,发挥杨浦区少年消防总校和杨浦少年交通学校的作用,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的各项法制教育以及自护、自救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等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