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新村街道出具各类公证证明等事务办事制度
长白新村街道出具各类公证、证明等事务办事制度
(一)受理部门:长白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办事依据:市、区有关政策、文件
(三)受理范围: 具有本街道常住户籍、持有本事务所所发《劳动手册》的失业人员,档案在本事务所的无业人员,在本事务所登记注册的老协保人员。
(四)受理说明:1、失业人员凭身份证、《劳动手册》至杨浦区职业介绍所办理各类公证和未刑、个人购房工龄、个人特殊工种的证明;2、档案在本事务所的无业人员,凭身份证、户口簿、公证处提供的各类公证表格,可办理政审并按规定收费;3、报考学校、房屋租金减免、学费减免等证明的出具,均凭本人《劳动手册》和相关表格;4、老协保人员须去本人档案所在处政审。
办事机构:长白新村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30(夏令14:00)—17:00
接待地点:延吉东路107号
联系电话:5583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