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杨府办发〔2008〕1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发改委制订的《上海市杨浦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
上海市杨浦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上海市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实施两年多,为及时***分析规划执行情况,加强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监督检查,保证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完成,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杨浦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的和方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杨浦知识创新区建设和《上海市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目标,以“加快‘三区融合、联动发展’,增强城区知识创新活力”为发展主线,着眼杨浦知识创新区功能凸现、内涵深化,积极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和城区发展模式转变,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估目的
对“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有利于在国家发展战略、长三角联动发展的大背景下,更加清醒、准确地认识和把握杨浦区发展的重点和奋斗目标,有利于全面、深入了解“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及进展情况,有利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今后两年半的工作重点,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既定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为杨浦区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三)评估方法
“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要充分体现开放性、务实性和连续性,采取多种形式,在政府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发展、规划环评四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题综评,并听取区人大和政协专业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为提高规划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邀请有关专家,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部分市民代表,对区“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总体评估。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外经委、区科技园区办、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国资委、区建交委、区环保局、区绿化局、区市容局、区民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信息委、区综治办、区食药监分局、区安监局、区人口计生委、区残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框架和主要内容
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分为部门自评、专题综评和总评工作三个层次。
(一)部门自评
区“十一五”专项规划中期自评工作由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牵头(详见***一),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回顾总结。对照区“十一五”规划的预定目标,各项经济指标和主要任务在“十一五”前两年半(即2006年1月—2008年6月,下同)的完成情况或阶段性成果;
2、存在问题。结合“十一五”前两年半发展现状,提出区“十一五”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展瓶颈;
3、前瞻分析。分析“十一五”后两年半(即2008年7月—2010年12月,下同)发展的环境、机遇与挑战,对主要目标作阶段性预测;
4、主要措施。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及相应的对策措施等。
凡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发布的专项规划必须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报区委、区政府。
(二)专题综评
区“十一五”规划中期专题综评工作由区发改委总牵头,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借助专业中介机构力量,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发展、规划环评四个重点领域开展;同时由区统计局牵头开展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数据监测指标体系工作。
1、经济发展专题(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参与部门:区经委、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外经委、区科技园区办、区招商服务中心等),主要包含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1)对照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预定目标,各项经济指标和主要任务在“十一五”前两年半的完成情况或阶段性成果,以及对后两年半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阶段性预测分析;
(2)推进杨浦知识创新基地建设,健全创新体系等方面的情况分析;
(3)产业结构调整及“两个优先、两个提升”产业发展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分析;
(4)产业布局调整及产业重点载体项目和园区的建设、发展情况;
(5)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6)区“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在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展瓶颈,以及相应的对策措施,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等。
2、城市建设和管理专题(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参与部门: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绿化局、区市容局等),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对照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预定目标,各项经济指标和主要任务在“十一五”前两年半的完成情况或阶段性成果,以及对后两年半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阶段性预测分析;
(2)轨道交通和道路交通建设、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情况;
(3)旧区改造以及城区综合管理水平情况分析;
(4)区“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展瓶颈,以及相应的对策措施,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等。
3、社会发展专题(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参与部门:区科委、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信息委、区综治办、区食药监分局、区安监局、区人口计生委、区残联等),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对照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预定目标,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主要任务在“十一五”前两年半的完成情况或阶段性成果,以及对后两年半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阶段性预测分析;
(2)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老年工作、社区建设和管理、平安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治安防控网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以及信息化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
(3)社会事业改革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分析;
(4)区“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在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展瓶颈,以及相应的对策措施,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等。
4、规划环评(节能减排)工作(牵头部门:区环保局、区发改委;参与部门:区规划局、区经委、区房地局、区建交委、区绿化局、区市容局等),主要涉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情况,重点突出推进节能减排、绿化建设、环境保护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后两年半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同时对区“十一五”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5、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数据监测指标体系(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统计局),以区“十一五”规划纲要涉及的主要指标为核心,建立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数据监测指标体系。
(三)总评工作
区“十一五”规划中期总评工作由区发改委牵头、各部门参与,重点将从区“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等方面,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评价,检查进度、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四、时间节点
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从2008年4月开始至2008年8月(详见***二):
1、前,形成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各专项规划自评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
2、前,召开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开展专项规划自评工作培训。同时,由区发改委牵头,结合专业中介机构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发展、规划环评四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题综评的前期调研工作。
3、前,由各部门对照区“十一五”专项规划形成自评报告(初稿),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审阅后报送区发改委。
4、前,由区统计局牵头开展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数据监测指标体系工作,同时完成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问卷的设计。
5、前,向区域内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发放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问卷500份,同时结合“一线工作法”平台,向街道、居委会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
6、前,各部门对照今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对自评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自评报告(修改稿),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审阅后报送区发改委。已发布的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区政府,同时送区发改委。
7、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发展、规划环评四个专题综评报告及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数据监测指标体系(初稿),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和建议。
8、前,分别征求区人大、政协专业委员会对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发展、规划环评四个专题综评报告意见和建议;形成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数据监测指标体系(修改稿)。
9、前,在专题综评报告和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数据监测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十一五”前两年半的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形成区“十一五”规划中期总体评估报告(初稿)。
10、前,在征求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区“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送审稿),上报区委、区政府。
主题词:综合经济 规划 评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