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加强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一是组织机制。成立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由诸葛宇杰担任组长,谢坚钢担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区领导担任副组长。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指标涉及部门和街镇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社会宣传动员组、材料指导审核组、社区协调推进组、城区建设管理组、未成年人工作组、窗口服务组。二是工作机制。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将各项创建指标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街镇,落实责任部门的目标和任务,确定责任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创建工作,形成区属、区域单位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格局。夯实创建基础,培养市民参与意识。树立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激励各方参与。三是监督考核机制。建立人大、政协监督和区域单位、群众评议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域单位代表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建立查找、解决问题机制,以创建指标为标准,通过市民巡访团、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媒体曝光等形式,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推进会,将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四是宣传机制。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专栏,在有线电视台、杨浦时报、区门户网站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专栏、专题,引导广大居民、社区单位思考我为创建做什么。开展创建大讨论,围绕整治顽症陋习、倡导文明礼仪、树立城区形象等主题,在区域单位、市民、境外人士等不同群体中开展大讨论,在全区形成人人倡导文明、人人参与创建的共识。开展创建社会宣传,向社会广泛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宣传语,在全区重要区域、路段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户外公益广告牌,运用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和阵地,以及户外LED、楼宇内流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制作系列公益短片,围绕创建文明行动,以“创新城区”为主线,从工作、生活、游玩在我区的不同人群角度,展示我区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社会文明的良好形象。(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