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事项听证告知书
宿开审撤登听告字〔2023〕4号
宿迁智盛德商贸有限公司:
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调查处理的关于金鑫申请撤销宿迁智盛德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身份一事,已经调查终结。本局拟撤销金鑫担任宿迁智盛德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身份,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明,宿迁智盛德商贸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金鑫是该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李荣会,登记注册代理人郭海媛,财务人员康挺。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被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不在登记的住所经营。金鑫对监事李荣会、登记注册代理人郭海媛、财务人员康挺均不认识。金鑫的身份证2014年4月12日丢失补办事实成立。
2023年4月13日,本局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目前公示期已结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等规定,本局拟撤销金鑫担任宿迁智盛德商贸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企业登记决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敏、孙莹莹联系电话:052****59106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