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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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3日发表
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新设企业或机构增人增资有关政策规定意见的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新设企业或机构增人增资有关政策规定意见的函》的通知.pdf
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2023年7月11日
编辑: 陈炷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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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5:59:0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