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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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银行因保管不善,将孙连斌位于兴化市戴南镇顾庄村幸福广场南侧1号楼502号的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经我中心审核,该不动产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224.7平方米(其中五层建筑面积133.07平方米,阁楼建筑面积91.63平方米),房屋他项权证证号:兴戴20150241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注销。
对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报经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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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6:36: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