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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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服务项目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
地方主管部门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959.06 | 959.06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505.3 | 505.3 | 100% | ||||
地方资金 | 262.86 | 262.86 | 100% | ||||
其他资金(市县) | 190.9 | 190.9 | 10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目标2: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100% | |||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时限 | 2022年12月底前 | 2022年12月底前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 | ≥1万元 | 1万元 | |||
社会效益 指标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中长期 | 中长期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基层医疗机构满意度 | ≥80% | 90% | |||
……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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