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销号
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类型四序号15问题1)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销号公示。
一、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乱占耕地建房
问题序号:类型四序号15问题1
二、整改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西岭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
根据恭城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刘宁书记、蓝天立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对全州乱采乱挖批示精神工作存在问题性质,明确了发现问题(类型四序号15问题1)由西岭镇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拆除西岭镇三合村2起,下宋村1起、虎尾村1起乱占耕地建房拆除,恢复耕作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西岭镇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西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73-8357118
西岭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