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思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自然资发21上思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广西的***精神,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推动我县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63号)要求,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自然资源权益保护与开发利用股(审批办)。负责将临时用地、建设用地批后实施专题数据按时汇交厅利用处。负责对自治区下发的建设用地、临时用地批后实施图斑进行核实、处置和整改,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服务平台。
法规和执法督察股。负责对自治区下发的违法用地案件线索图斑进行核实、处置和整改,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服务平台。
办公室。负责组织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的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宣传综合监测监管的成效、意义;及时、准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重大信息。
二、严格质量把关,确保成果质量
各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有关要求开展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加强对任务图斑处置、整改质量把关。要对任务图斑处置、整改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坚决制止人为干涉、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等行为,确保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落实工作经费,加强人员投入
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属于全县性工作,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根据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参考《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17号)和《县级国土调查生产成本定额》( TD/T 1056-2019 )等文件要求测算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保障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