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北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及直线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浦北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1月 9 日
浦北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全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全面提升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浦北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一)对全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二)研究我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制定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规划、计划;
(三)协调建立稳定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投入保障机制;
(四)提出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联系、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研究部署社会科学普及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社科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工信局(科技局)、县委党校、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浦北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组成,县社科联为牵头单位。
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
联席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和县社科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议事办公室设在县社科联,负责日常工作并对联席会议负责,办公室主任由县社科联分管领导兼任。
三、工作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召开。主要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时,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项研究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在会议召开前,可以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与议题相关的县直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学者列席,研究相关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和参会单位通过会商,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策事项,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如实报告。
(五)成员单位每年向联席会议报送本部门在职能领域内推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进展情况。遇有阶段性中心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联席会议的统筹安排,选派人员参与。
四、成员及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 梁光宁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召集人:黄 波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科棵 县社科联主席
成 员: 容传松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兼)
陈秋霞 县总工会副主席
黄 萑 团县委副书记
陆宗敏 县妇联副主席
陈国锐 县科协副主席
余 林 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吴任枝 县工信局(科技局)副局长
叶佳历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高永东 县司法局副局长
阮小群 县财政副局长
张 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邓秀惠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 英 县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高 聪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梁宗德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唐春华 县委党校校务委员
王振钊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社会科学普及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文明办: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支持鼓励社会科学普及志愿者队伍建设。
县社科联: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指导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开展普及活动,制定并落实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和计划。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学术研究、对外交流和人才培训。
县总工会:充分利用工会组织体系、平台,结合职工的需求开展安全卫生、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内容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融入到职工企业文化建设、职工知识技能竞赛、职工志愿服务等活动中。
团县委:充分利用团委组织体系、平台,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组织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体教育、青年马克思主义培训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学习主题活动。
县妇联:发挥优势面向妇女群众和家庭开展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勤劳节俭、文明谦让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妇女组织及相关研究社团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县科协: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等科普重大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鼓励和引导科技工作者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县教育局:加强学校社会科学普及专家队伍建设,在中小学校素质教育过程中注重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县工信局(科技局):加强社会科学普及等科普政策研究,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等科普重大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鼓励和引导科技工作者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县民政局:在社会组织登记工作中,对社会科学普及类的社会组织进行扶持、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加强社科类社会组织监管。
县司法局:加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宣传普及,通过发放法律知识普及读物,利用普法网站、微信等公共普法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县财政局:将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视财力保障情况,将社会科学普及经费纳入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基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机构、人员的指导和扶持;将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成果纳入相应系列社会科学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评聘和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的内容。
浦北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特点,落实支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开展环保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农村科学技术普及,扎实开展育种繁殖、品种改良、防疫检疫、微生物技术运用等科普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风景名胜区等公共文化场馆平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公众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县卫生健康局:大力宣传健康知识,积极向群众提供膳食指导、慢病知识、口腔健康小知识等社科普及咨询服务,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县委党校:充分发挥社科专家在社会科学普及中的重要作用,把社会科学普及纳入干部培训内容,鼓励和支持本单位教学和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普及研究、普及读物创作和社会科学普及宣传。
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编辑或播放有关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和公益广告,认真组织做好社科理论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