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宣传强机制扩参保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2022年,那坡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力抓全覆盖参保,拓展待遇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大规模因病返贫致贫底线,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有效巩固全县医保脱贫攻坚成果“稳得住、可持续”。
一、强化宣传动员,加大补助力度
在自治区分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对低收入人口补助40%,对普通人口给予适当补助30%。在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创新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即制作一个参保宣传动漫视频、每户一份宣传资料、每村一支宣传志愿者队伍、一屯一个小喇叭、每天一条电视广告、每位帮扶干部一条以上朋友圈、转发一个以上微信群、每天发一条抖音、一条短信息、每屯一条宣传标语)。经过补助政策的激励和超强度的宣传动员,2022年度参保进度一直排在全区前列,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率均达100%,全县居民参保率达98.61%。
二、创新建立机制,降低群众负担
充分利用深圳市龙岗区对口帮扶的有利条件,于2019年9月出台了《那坡县深圳龙岗大病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那坡县深圳龙岗大病救助慈善基金,建立那坡县户籍居民深圳龙岗慈善基金大病救助制度,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深圳龙岗慈善基金大病救助”的“3+1”四重保障机制。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龙岗慈善基金共给予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患者救助745人108.9万元。
(一)落实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救助基金为深圳市龙岗区慈善会捐赠,首批捐赠资金300万元,使用完毕后由深圳市龙岗区慈善会继续筹措慈善资金注入。基金实行全县统筹、专账管理、规范运作的管理模式。
(二)强化社会救助兜底功能。聚焦防返贫致贫,重点救助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监测对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殊人群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发挥了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防止大规模因病返贫致贫兜底的救助作用。
(三)将未成年人自残自杀情形纳入救助范围。未成年人还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心智大多还不成熟,在遇到重大变故时,可能会采取一些极端行为造成自身重大身体伤害,使家庭生活陷入极度困境,导致返贫致贫。将这一情形纳入救助范围,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路上不落下一户,不放弃一人的决心。
(四)科学制定救助标准。经过对救助对象近几年住院人数和住院费用的测算,合理设置了经三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1.5万元以上,超出部分报销35%,年度最高救助额度为2万元的救助标准,经过救助后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5%—90%。
(五)简化程序。救助对象只需填写《那坡县户籍居民大病救助深圳龙岗慈善基金救助申请表》后便可以直接核算兑付,不需要再重复提供其他材料。
经过实行“3+1”四重保障后,监测对象年内合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达90%以上,门诊特殊慢性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均达80%以上,有效化解了因病返贫风险。
三、加强部门联动,落实综合帮扶
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做好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监测,建立高额医疗费用预警机制。执行信息共享定时间定人的“双定”制度,医保部门按时把高额医疗费用名单推送到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进行综合研判是否纳入监测或民政救助对象。并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协调各部门开展综合帮扶工作,实现对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点的早发现、早帮扶。2022年共向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推送自付费用5000元以上脱贫人口和自付费用1万元以上普通人口1860人,并全部落实了综合帮扶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砥砺前行,着力提升医保系统经办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落实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享受待遇,全力以赴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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