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人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我局全面贯彻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浠水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工作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加强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化解能力建设、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强化行政监督和依法行政保障,积极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现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实施。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落地落实。
(二)全面落实局主要负责人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主动学习,认真研读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及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人社部门工作能力。坚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一是要求人社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对关系服务对象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要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二是要求加强合法性审核力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审查标准,结合自身权限,确定审查范围和标准,并对外公布,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
(四)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我局坚持“依法定责、权责对应”的原则,结合我局权力事项实际运行情况,根据本部门“三定”规定以及行政权力变化情况,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开展了梳理权力清单工作,共梳理依职权清单32项。通过重新绘制依职权事项运行流程图,简化办事环节,为各项行政职权的开展提供架构科学、脉络清晰、运行高效的程序依据,并将32项依职权事项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发布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五)强化矛盾化解,全面推动依法治理。
一是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的公开、告知、听证、法律救济、回避等制度,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避免同类型案件不同类处罚或处罚幅度大相径庭。认真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员考试工作,做好执法人员执法知识培训,目前2人取得行政执法监督员证,6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准确把握“欠薪入刑”“骗保入刑”案件的移送标准,联合司法机关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积极探索“三方联动”化解劳动争议新模式。统筹协调推进多元化解,推动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探索“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新模式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在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生动实践,是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创和谐劳动关系的具体行动。“三方联动”县法院、县人社局、县总工会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相互协调,共同打造浠水多元化解决劳动争议的新模式。截至11月底共受理案件79件,结案79件,其中调解结案65件。委托“法院+工会+仲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66件,且全部申请司法确认。结案率100%,调解率达90.3%。
三是落实了工伤申请和认定协调机制。截至目前,工伤申请案件170件,其中工伤认定 141件(含2021年申请的33件)、不予认定工伤3件、待出认定结论 48件、不予受理 2件、经调解撤回申请 9件,中止工伤认定 0件。协助市局开展工伤劳动能力鉴定59 人。
四是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劳资稳定。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建筑工地和企业。发放各类劳动法法律宣传资料,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手册》《劳动用工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资料2000多份,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共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接待来信来访1580余起,处理上级交办及转办案件65起,受理投诉案件81起,结案77起(其中立案5起,已结案1起,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起,未结案2起;处理省欠薪平台转办欠薪线索293条),涉及劳动者1816人,清欠农民工工资2838.216万元,案件处理结案率达100%;对4起重大欠薪违法案例在“秀美浠水”“云上浠水”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5.06%。通过开展系列执法活动,及时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了企业业主、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法治意识,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落实党组中心组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党组领导集体学法5次。利用局干部会议,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法,有效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是通过开展 “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以入企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回访等形式,通过现场办公的形式解决企业在招工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人才引进、员工培训和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倾听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助力企业发展。
三是通过开展“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对政策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与运用能力,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法治思维与法律意识。
四是持续利用微信公众号、横幅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人人懂法、人人知法的良好氛围,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积极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等社会群体开展普法。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做好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同时结合职能特点,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重点人群进行普法宣传,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今年12.4宪法宣传周,一方面在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另一方面利用市民之家人社综合服务区窗口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乡镇便民中心播放普法宣传视频和标语,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依法管理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七)严格文件管理,规范行文程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对以局名义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或通知,必须按程序规定切实做好意见征求和向区司法局征求意见并备案。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上还有差距。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执行上存在差距,部分决策在尊重客观规律上还不够,在听取群众意见上还不充分,还存在应决策而不决策等问题。实现以科学、刚性的决策制度约束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努力控制决策风险,及时纠正违法不当决策的目标还有差距。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
(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省、市人社系统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系统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建立权力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机制和权力下放有效承接机制。
(三)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公共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市民之家人社综合服务区窗口集中办理,全面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全力推进不见面政务服务真落实,见实效,简化办事手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最大程度便民利企。
(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增强依法依规意识,健全权力行使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明确集体决策事项,完善集体决策程序,发扬决策民主,严格决策的执行落实。落实公开制度,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渠道,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五)继续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工作贯穿于行政决策全过程,形成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严格依法办事、事后落实法律责任的部门法律事务运行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规范有效。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减少执法随意性,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加强执法监督,积极参加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带动和促进依法行政。
(七)落实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制度。严格执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具备执法资格或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岗位变动、新进、辞职辞退或者执法证件有效期满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动态做好执法证件的申领、变更、注销等手续。行政执法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依法规范争议案件处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答辩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建立健全行政争议统计分析制度,对信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复议诉讼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全面掌握人社局争议情况,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通过行政争议案例评析会、工作交流、座谈会等方式,以案析法、以案学法,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预防与处理能力水平。
(九)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注重上下联动、注重突出重点、注重创新载体、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政策解读、送法***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进一步主导普法宣传的主动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