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水利局关于凤山县2021年县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健康评价结果的公告
凤山县水利局
关于凤山县2021年县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健康评价结果的公告
河流健康评价是实现河湖长制全面强化、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重要工作。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可为各级河长湖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
根据《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第43号)和《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河长办要求,2021年凤山县对县领导担任河长的5条河流进行了健康评价工作,并通过了第三方评估。现将凤山县2021年县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健康评价结果进行公布。
***:2021年凤山县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健康评价结果
凤山县水利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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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凤山县县领导担任河湖长的河湖健康评价结果
序号 | 河湖 名称 | 起止位置 | 河长(km) | 评价 等次 |
1 | 巴英河 (大拉河) | 起:凤城镇拉仁峒屯 止:砦牙乡拉英村林牙屯 | 48.0 | 健康 |
2 | 坡心河 | 起:三门海镇坡心村林那屯 止:三门海镇月里村坡楼屯 | 13.0 | 健康 |
3 | 金牙河 | 起:金牙瑶族乡上牙村那平屯 止:金牙瑶族乡下牙村石马湖 | 12.0 | 健康 |
4 | 平乐河 | 起:金牙瑶族乡东王村林幼屯 止:平乐瑶族乡平旺村蚂拐洞 | 16.0 | 健康 |
5 | 江洲河 | 起:江洲瑶族乡相圩村那林屯 止:江洲瑶族乡凤平村蛮肥屯 | 21.0 | 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