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关于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湖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湖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决定同意以下申请单位备案申请并予以公示。
序号 | 名称 | 法人 | 地 址 | 培训范围 |
1 | 房县卧龙体艺培训学校 | 丁锋 | 房县城关镇商贸城4、5号楼三楼 | 文化艺术类、 体育类 |
2 | 房县柒拾柒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 胡新春 | 房县二郎岗汽车产业园 | 体育类 |
3 | 湖北龙逸经营体育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任传龙 | 房县城关镇恒通大厦三楼 | 文化艺术类、 体育类 |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书面向房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异议。提出申请听证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6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1****4525
地 址:房县诗经大道1号(四馆一家4楼C区))
房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