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公路桥梁设施安全,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改善公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21年1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百色市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21年11月20日零时起,启用国道G323线K14*** +100路段(百色大道田阳区头塘镇二塘村路段)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设备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卡点名称 | 行政区域 公路桩号 | 检测方式 | 维保管理单位 | 是否通过检定 | 检定机构 |
田阳二塘不停车称重检测点 | 国道G323线K14***+100 | 双向 12车道 | 百色市交通运输局 | 通过检定 | 百色市检验检测中心 |
一、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由百色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货运机动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目的,实施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记分。
三、请严格按照规定合法合规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四、具体负责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处罚机关及地址:百色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与拉域一路交汇处),电话:0776-2933171。
特此通告
百色市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