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弹窗信息有法治和互联网牛皮癣说再见
弹窗广告无法一键关闭、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推送频次过多过滥、弹窗内藏木马病毒、侵害用户计算机……在网上冲浪时,相信不少网友都被这些互联网“牛皮癣”所困扰。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扰?最新《规定》帮你答疑解惑!
“弹窗信息”一直称霸在网页角落的一隅之地,无人能奈其何。近期,随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互联网弹窗”乱象开始得以规范整治,还以清朗网络空间,该《规定》于2022年9月30日正式施行。一起来看下新规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点。
(一)明确弹窗信息适用范围及相关主体管理责任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是指通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可知,“互联网弹窗信息”范围不仅是针对电脑PC端的弹窗信息亦囊括了用户广泛使用的手机APP、小程序等操作系统平台。
同时,新规明确对“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落实了管理主体的责任,要求其必须从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该条规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主体责任的框架方向,由此可见今后互联网平台将更为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权,杜绝违反公序良俗的网络弹窗信息侵害用户权益。
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互联网弹窗信息需遵守哪些要求和规定。
(二)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需要遵守的要求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严禁恶意炒作
因智能手机的普及,家长为鼓励学生更好地学习为其配备手机。然而却事与愿违,学生常常被推送的娱乐明星八卦、恶意炒作隐私、炫富攀比的弹窗推送信息所吸引,导致其无心学习沉溺其中。尤其针对青少年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若未及时纠正不良风气的苗头将影响其健康成长。
新规针对弹窗内容低俗不堪的现象予以专门整治,明确规定不得推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所规定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特别是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绯闻隐私、奢靡炫富、审丑扮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不得以恶意翻炒为目的,关联某一话题集中推送相关旧闻。
推送新闻需许可
转载信息可追溯
所谓新闻必是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而相较于互联网企业普遍不具备专业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较难准确判断新闻信息。术有专攻、业有所长,故新规明确规定,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不得弹窗推送新闻信息,弹窗推送信息涉及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的,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者取得相关许可。
当然,考虑到以弹窗形式推送新闻信息其传播面更广、推送更及时的因素,相对而言其影响范围面和程度更大。故而推送新闻信息的服务提供者负有更高的责任义务,不得超范围转载,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将新闻信息“原汁原味”搬运至受众群体面前。
弹窗信息多样化
传播主流价值观
随着互联网的崛起,网络传播能使社会群众能够第一时间紧跟时事的同时,也常常伴随着“网络暴力”、“舆论失焦”等情形发生。例如:轰动一时的“小花梅事件”、“唐山打人案”等社会性事件,不良互联网媒体为赚取流量捏造事实,炒作博人眼球等不良内容,造成社会舆论导向偏离,事后仅通过一纸辟谣撇清自身责任的现象屡屡不止。
信息化时代下的海量资讯常常使互联网用户迷失其中,无法获取真正有价值信息。为此,新规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弹窗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升推送信息多样性,科学设定新闻信息和垂直领域内容占比,使受众群体能够获取有价值的资讯信息。
互联网受众群体的庞大,加之互联网信息传播快速,往往使社会性事件还未真正查明事实情况,已能轰动整个社会引起聚焦甚至造成恐慌的发生,故新规要求弹窗信息服务提供者传播的信息符合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价值观,不得集中推送、炒作社会热点敏感事件、恶性案件、灾难事故等,引发社会恐慌。
推送信息必审核
保证内容规范化
不知5G网络冲浪的你们是否曾感同身受过,越是关闭弹窗广告、弹出的窗口却越变越多;弹窗信息内容低俗污秽不堪;未及时关闭弹窗信息将跳转至第三方陌生网页等影响正常浏览网页……实际上,此类行为不仅违反道德,还构成违法行为,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安全保障权。
因此,面对每日产生的海量资讯,弹窗信息的推送必定需经过严格审核筛选,避免各类良莠不齐的信息推送给受众,故新规要求规范管理弹窗信息内容,完善信息筛选、编辑、推送等工作流程,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力量,加强弹窗信息内容审核。
不得区分会员和普通用户提倡科学规划推送
学生小风是个追星狂魔,恰逢自己的偶像IDOL主演的电视剧在某视频平台播放。然而,普通会员每次点开视频都需要等待200多秒广告播放完毕后才能观看正片,并且在正片播放过程中也会强制弹出广告窗口无法关闭。这严重影响了小风的追剧观感,无奈之下只能购买该视频APP的年费会员。
为了充分考虑到用户的体验并保障其权益,新规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以服务协议等明确告知用户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具体形式、内容频次、取消渠道等。同时,不得对普通用户和会员用户进行不合理地差别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并且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弹窗广告能够一键关闭。
不得不加限制使用算法模型
在承认互联网大数据智能的同时,却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其特殊算法模型将用户的爱好、购买倾向、出行方式、吃饭习惯、消费方式、社交软件使用等信息结合,为每个用户推送“迎合口味”的相关信息内容。若是不加限制约束,相关网络服务商极有可能针对用户的特点,定制诱导其沉迷上瘾、引导过度消费、教唆背离伦理的特殊算法,造成严重后果。
有鉴于此,新规要求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利用算法实施恶意屏蔽信息、过度推荐等行为;不得利用算法针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画像,向其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不得利用弹窗恶意引流及诱导用户点击
不少用户是否有过相类似的经历:在使用APP期间,相关第三方链接嵌入在正在浏览的网页页面中,在滑动浏览的时候不慎点击到相关弹窗进而跳转到第三方软件(X多、X音等)页面。此类现象的目的是诱导用户点击第三方链接,进而间接带给平台方可观的流量数据。
本次新规明令禁止这类违法行为,要求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三)鼓励社会群众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督管理网络弹窗违法乱象
本次新规还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自身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以便及时处理公众的投诉举报,旨在保障互联网用户权益不受损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也将协作监管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
本规定的出台有利于防止互联网企业当前这种野蛮生长、无序扩张的现象,针对恶意损害用户体验以及权益的违法行为予以明令禁止、整改以此改善、提升互联网用户的冲浪体验。此举亦符合“清朗”行动深入整治网络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乱象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