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意见多举措推动廊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本市级和县城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9%和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和13平方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创建省级森林乡村60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廊坊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构建与京津相匹配的城乡绿色发展新格局
优化区域绿色协同发展空间布局。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典范城市。以打造与京津协同发展先行示范区为目标,加快推动北三县、临空经济区、中心城市、南三县四大板块绿色发展。到2025年,区域交通、生态、产业等与京津对接合作不断深化,轨道公路等交通路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与京津雄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优化生态环境,全面推进减污降碳。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推广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实施县城提质升级行动,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支持临空经济区(廊坊)、北三县、永清县、固安县和廊坊开发区率先实现碳达峰。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治,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清单准入制度,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深化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提升空气质量,全面提升河流水质,大力防治土壤污染,积极推动北三县调水和广阳水库工程建设,稳步实施国土绿化。到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好转,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国家考核标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体系加快构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成功创建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有效提升碳汇能力。
建设功能完善的生态城市。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支持各县(市)创建国家级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城市,擦亮城市名片。到2025年,市本级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
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保护塑造乡村风貌,保护传统民居和古树,延续乡村历史文脉。开展水系通连和农村水系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厕所粪污和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恢复自然生态水系,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积极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康养、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巩固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成果,有效减少散煤消耗,扩大新能源使用比例。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到2025年,建成美丽乡村600个以上,争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8个以上,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全面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研究编制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面普及绿色建筑,2025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0%。一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40%以上,鼓励发展二星、三星等高星级绿色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产业,以绿色、节能、环保为主攻方向,以大城县绝热节能材料产业集群为重点,积极发展高效节能新型墙体材料和屋面防水保温系统,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实现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融合发展,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持续推进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完善交付验房制度,把住宅绿色性能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建设绿色农房零碳建筑,从2021年开始,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必须明确应建设不低于10%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全市超低能耗建筑累计完成86万平方米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木结构建筑。推动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支持文安、大城、固安等地装配式建筑企业提高技术水平,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加快建立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基础设施体系。加快5G网络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基础支撑。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普查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完善统一的市政设施数字标识和编码标准规范,加快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市政设施、地下管网、排水防涝、路灯照明、园林环卫等领域应用,推动设施提档升级。推进综合交通统筹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北三县及大运河文化带、临空经济区、南部对接雄安新区等区域为重点,统筹铁路、公路、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构建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实现与全国主要经济区的高效连接;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完善步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和无障碍设施,推进换乘枢纽、公交站点、公交专用道和停车场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加强充电、加气、加氢等设施建设,打造便捷畅通的城市交通体系;推进城市周边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动城市公交线网向周边县城、乡(镇)和景点等客流集散点延伸,提高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镇村公交,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积极发展智能网联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基础设施。推进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加强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保护标准和政策法规。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把历史文化保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推动历史建筑绿色改造。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
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绿色生活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到2022年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贯彻落实国家落实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推广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强制分类区域的居民社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持续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1.02亿立方米以内。深入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优化交通出行结构,鼓励公众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方式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