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道拉恩索广西林浆纸有限公司90万吨浆90万吨纸和纸板项目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信息公告
受斯道拉恩索(广西)林浆纸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2007年、2008年分别完成了《斯道拉恩索(广西)林浆纸有限公司90万吨浆、90万吨纸和纸板项目16万公顷原料林基地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斯道拉恩索(广西)林浆纸有限公司90万吨浆、90万吨纸和纸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现场调查、访谈、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并在《北海日报》(2006年9月5日)和广西区环保局网站(2007年10月29日)分别分阶段发布了两次公告。鉴于该项目为特大型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为了更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结论于自治区政府网上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为90万吨浆、90万吨纸和纸板一体化工程,分三期建设,建设期为4年(一期为年产90万吨漂白桉木化学浆生产线,二期为年产45万吨高档包装卡纸板生产线,三期为年产45万吨高档文化纸生产线)。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工业区。项目将采用世界上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并结合斯道拉恩索在西方工厂的运营经验对所产生的废气、污水、废渣、噪声等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采用的环保措施有:生化处理、除尘脱硫等。同时,为配套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已规划在2003~2010年共建设16万公顷桉树造纸工业原料林基地,基地建设范围规划于广西桂南和桂东南地区7个地(市)的15县(市、区)和8个国有林场。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
(一)项目周边环境简介
1、陆域环境
拟建厂址陆域评价范围内无需特殊保护的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目标。此外,厂址、灰渣场所在的铁山港区没有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只有零散的农户自打水井。在项目征地范围内涉及4个居民点,其中田寮村为全部搬迁,其余局部搬迁。除去厂址内搬迁居民,距厂界200m范围内的居民点有5个,距厂界1km范围内的有15个,距厂界1~2km的有10个,距厂界2~3km的有14个,距厂界3~4km的有10个,距厂界4~5km的有16个;距渣场2km范围内的居民点有5个。
2、近岸海域环境
拟建项目近岸海域环境(包括滩涂)保护目标主要有:国家级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和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两个自然保护区,以及营盘沿海海水养殖区、营盘珍珠贝养殖区、沙田西北滩涂养殖区、方格星虫增殖区4个养殖增殖区。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其结论
1、海域水环境影响分析
(1)根据工程分析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为100mg/L,COD对水环境影响仅是局部的,一期、二期和三期浓度大于2.0mg/L最大可能影响面积分别为0.02km2、0.03km2、0.04km2,与铁山港工业区规划排污口排放的COD几乎没有叠加影响;对儒艮保护区、红树林保护区及营盘海水养殖区不会产生直接影响。在企业事故排放情况下,污水中COD影响范围较大,故应严格管理,并配套建设预防设施,预防和杜绝事故性排放污水。
(2)各种工况下废水中排放的悬浮物(SS)浓度对水环境均无明显影响,更不会对儒艮保护区、红树林保护区及营盘海水养殖区产生直接影响。
(3)项目特征污染物可吸附卤化物(AOX)在正常、事故工况下排放量分别为0.38t/d、0.94t/d,采用污染物扩散方程对本工程排污口排放的AOX扩散连续进行10个潮周计算结果表明,>0.05mg/L浓度最大可能影响面积0.01km2,AOX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对儒艮保护区、红树林保护区及营盘海水养殖区产生的影响轻微。
2、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1)评价区域位于滨海地带,地势平坦开阔,静风频率低,年平均风速较大,大气传输扩散能力较强,有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
(2)拟建项目各期工程投产后排放的废气正常生产情况下对评价区域及各敏感点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叠加区域空气污染源后该区域空气质量不会降级。
(3)工程排放的臭气对厂区边界500m范围内的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据类比调查,在厂污水处理站下风向450m外臭气影响不明显,因此该项目环境保护距离最大处(南厂界)为500m。
(4)由于设计煤种含水量为10%,其起尘风速在9.3m/s以上,评价区域大于该风速的几率较低,煤场扬尘的影响不大,区域的落地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对区域空气环境和工作人员健康影响较小。煤场周边各车间内的煤尘浓度同样能满足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5)锅炉、碱回收炉、石灰窑烟囱高度设计合理。
(6)在循环流化床锅炉不脱硫的情况下,拟建项目二期、三期工程排放的二氧化硫对各敏感点的浓度贡献值虽比脱硫情况下有所增大,但与本底值叠加后仍在二级标准限值之内。
3、海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排放仅对排污区附近局部海域的浮游动植物、底栖生物的种群分布有一定影响,对评价海域内的海洋生物影响不大,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两个保护区及养殖区)影响甚微,不会破坏评价海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可以为环境所接受。
此外,造纸废水中AOX浓度对各类生物体累积影响关系,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还较少,因此,需要开展项目运营后的***监测和研究。
4、陆域生态环境影响
(1)对植被的影响
项目三期工程建成后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029mg/m3,与评价区域本底监测最大值0.013mg/m3相叠加,叠加值为0.0159mg/m3,远小于植被慢性伤害浓度,对植被造成慢性效应不显著。
(2)对生态完整性影响
评价区域植被主要是人工林和农业植被,物种多为人工栽培种,这些种均为区域广布种、常见种及人工栽培种,不会造成区域植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未发现珍稀保护物种,不会造成物种灭绝;野生动物以鸟类为主,项目建设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轻微。
(3)对农业生产影响
正常工况排放时,空气SO2日平均值浓度最大贡献值为0.0294mg/m3之间,叠加本底后的最大值为0.0424mg/m3,远低于GB9137-88《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限值。因此,项目生产排放的SO2不会对区域的农作物产生明显影响。
5、声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投产后除西面厂界夜间噪声值超标外,其余厂界噪声值及厂址周围的环境噪声值可达到评价标准,但与现状背景值相比,使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发生较大改变。项目噪声对噪声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有一定影响,但这些敏感点按环境保护距离要求实施搬迁后,项目噪声对其余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6、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处置方式得当,渣场选址合理,其建设在满足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项目林基地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项目设计纸浆原料林基地规模为16万hm2,规划布局在广西高峰集团属下的8个国有林场及广西南部地区的北海、防城港、玉林、崇左等4市的15个县(市、区)。通过林地小班统计,目前符合环保要求落实到到小班的林地面积有13.58万hm2,占规划原料林基地面积的84.9%。项目选择造林树种为桉树和相思树,计划新造林123056.0hm2,抚育现有桉树林36944.0hm2。设计轮伐期6~7年,设计年均产材量311.84万m3,可以满足制浆厂木材需求量。
项目林基地种植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
1、对自然保护区及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本项目林地选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原料林选择中,规避了自然保护区和靠近河流两岸200米范围的林地,项目区所选原料林基地与大部分水源保护区远离,距离大于2km。因此项目实施不会影响项目区的水资源。
部分林地邻近水源保护区,通过适当调整营林模式,减少林间抚育施肥的频率,适当延长采伐期等措施,可减少营林过程中水土流失对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的影响。目前斯道拉恩索在营林中尚未使用过农药。
2、对生物多样性影响:本项目实施后,将采取种植园式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加上周边社会林地效仿种植桉树,将可能会出现大面积纯林问题。为此,林业部门可通过对商品林地树种合理布局,调控采伐指标限额等措施加以控制。在国有林场范围项目所选林地与周边国有林场林地之间适当种植针叶树及其他非桉树阔叶树,以实现混交。
原料林所选林地不涉及当地的天然林及次生林,总体上不会加剧对野生动物的干扰,也不改变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迁徙走廊;项目所选林地为人类活动较频繁的低丘地区,在林地选择时要求避开保护区,不会对区域内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产生直接影响。
3、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
除原料林基地配套的林间道路建设将改变原有土地的利用类型外,原料林基地建设不改变土地利用类型。原料林基地营林过程中的整地、农药及化肥的使用、采伐集材等活动将对土壤的物理结构、化学组成产生一定影响,这种影响较小,可以通过合理的营林管理措施避免或减缓。
地力衰退及生产力下降的现象是大部分桉、松、杉、杨等树种的人工林普遍存在的现象。同针叶林相比,桉树人工林养分循环速率高,周转时间短;桉树干材的养分蓄积量略高于湿地松,且远远高于马尾松。在采伐剩余物和枯枝落叶全部保留在林地的情况下,桉树对土壤养分的消耗还是大于针叶林地。在改变林地种植树种后,如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可能造成林地土壤肥力下降。
4、对土壤的侵蚀:
本项目原料林地经营管理中,桉树人工林轮伐期短,对地表的扰动明显高于针叶林,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会明显增加。项目所选林地98%处于微度侵蚀和轻度侵蚀区域,在目前的营林模式下,现有桉树林地的水土流失会有所降低,总体上可以控制在林地现有的侵蚀水平。本项目在崇左市所选林地避开了石漠化区域,同时也尽量避免了在喀斯特溶岩地区的丘陵和山地等易发生石漠化的区域。
总体上看,原料林基地在选地设计阶段就避开了生态敏感区,项目区林地资源丰富,项目建设对现有林分变化有一定的影响,拟采取的人工营林方式对林地干扰强度较大,将对项目区内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及稳定性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特别是植物群落的完整性。在原料林基地建设过程中,按照营林规范造林、落实各项生态防护措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项目建设与《全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重点地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沿海地区林浆纸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划协调。
三、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送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拟建项目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145000m3/d,采用物化+生化二级+物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下达的评价标准,即:CODcr≤100mg/L,BOD5≤70mg/L,SS≤100mg/L,达标废水深海排放。
类比同类型的制浆造纸企业——金光集团永吉纸业印尼PRW制浆造纸厂,其制浆废水和造纸废水也是采用混合处理的方法,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根据其运行数据,按二级生化处理最低去除率80%计,拟建项目三期工程完成后二级生化处理单元出水水质CODcr<228mg/L。再经三级物化处理,去除效率达56%即可满足CODcr 100mg/L的排放要求。所以,拟建项目三期工程完成后污水处理站出水达到CODcr 100mg/L、BOD5 70mg/L、SS 100mg/L的排放标准要求是可行的。
项目废水排放属深海排放。根据排污管走向初步设计,陆域部分(包括填海形成的陆域)管道长约6km,海域部分管道长约3km,总长约9km。根据航道拐点坐标及深海排污口坐标,排污口位于现有航道的西侧,并未跨越航道。
2、废气治理措施
碱回收炉及石灰窑所产生的烟气经三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除尘效率均达到99%以上。对于SO2,碱回收锅炉中的硫大部分被炉中的碱性物质吸收还原,因此排放的硫很少。石灰窑煅烧白泥产生石灰石,在高温下SO2会与石灰石发生反应,去除率可达70%以上。碱回收炉排放的烟气满足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3时段(资源综合利用锅炉),即烟尘200mg/m3,SO2800 mg/m3的标准要求;石灰窑排放的烟气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即烟尘200mg/m3,SO2850 mg/m3。
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烟气采用静电除尘器+袋式除尘系统控制,除尘效率达99.75%,炉内添加石灰石脱硫,脱硫效率82.3%以上,烟气通过120mH×Ф2.7m烟囱高空排放。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满足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第3时段,即烟尘50mg/m3,SO2400 mg/m3,NOx450 mg/m3标准要求。
堆煤场采用洒水控制扬尘,考虑到煤场地处海边,风速较大,仅洒水和绿化带难以满足防尘要求,因此煤场须建设防风抑尘网。
3、臭气处理措施
臭气的处理分为收集过程和处理过程。通过加强生产线的密闭性来减少TRS(总还原硫)和其他臭气向外界的排放。其次,对各工段中产生TRS以及其它不凝气体进行收集;将高浓臭气送入碱炉进行焚烧,低浓臭气及熔融槽排气进入碱炉燃烧处理。同时,拟建项目还有臭气处置的备用方案,即在碱炉顶部安装一个备用燃烧器(轻柴油点火的火炬),当碱回收炉燃烧器出现故障时,臭气送顶部燃油火炬烧掉。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控制的基本原则是产生噪音超过95dB(A)的设备应当安装在专用的噪声隔离区,声压等级在85-95dB(A)之间的可通过安装单独的消声装置以将噪声降低到85dB(A)以下。项目完成后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II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1)污泥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的各级沉淀池,送锅炉焚烧或填埋处置。
(2)绿泥主要来自苛化工段绿液沉淀物,主要成分为碳酸钙等不溶物。石灰渣的主要成分也是碳酸钙。采用厂外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
(3)浆渣主要成分是纤维,可销售给地方小造纸厂生产低档纸和蛋托;木屑等木质废料送入多燃料流化床锅炉燃烧可以提供一定的热量,减少用煤量。一期工程(热电站尚未建成)的浆渣由于产生量不大,拟与木质废料一并外卖。
(4)粉煤灰用于生产烧结砖,炉渣用做水泥混合材料。灰渣的综合利用渠道相当广阔,综合利用处理灰渣是可行的。
(5)固废填埋场采用逐层回填夯实、铺设防渗膜,并在渣场防渗层铺设渗滤液导流系统,将收集的渗滤液排出场外汇入距固废填埋场500m的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以上措施均符合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处置方案可行。
四、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
1、拟建项目选址在北海市铁山港工业区,建设90万吨浆、90万吨纸和纸板;配套建设16万hm2的速生丰产原料林。其选址、建设规模及产品结构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公告第71号《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和《全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广西林浆纸一体化产业2005年与2015年发展总体规划》,属于国家发改委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符合经济规模的林纸一体化木浆、纸和纸板生产”项目。
2、北海市是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前沿区域,项目选址广西北海市,其布局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发展战略,也符合“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大格局的构想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发展临海工业的战略布署。
3、《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提出铁山港主要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导向、建设成为北海市大型临水工业基地和大西南出海通道口岸基地。拟建项目选址在铁山港分区规划的“林浆纸一体化”用地中,符合《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地方相关规划。
五、清洁生产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成规模属于世界目前单条生产线规模较大的项目,其技术水平和生产设备居目前世界先进水平,从拟建项目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生产技术特征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以及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等多方面分析、比较可知,拟建工程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六、综合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地点在北海市铁山港工业区内,其布局符合《全国林纸一体化工程建设“十五”及2010年专项规划》、当地区域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等。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评价海域水质可满足GB3097-1996《海水水质标准》相应功能区标准,评价海域生态环境较好,生态系统基本稳定。拟建工程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其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先进可靠,各项污染物可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及北海市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经论证,排污区海水交替能力较强,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海域环境影响很小,不会影响相邻海域环境功能,对海域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轻微。运营期废气、噪声对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影响较小。因此,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境管理,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征地拆迁安置及环境问题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征求意见有效期为2008年7月22日~2008年8月1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斯道拉恩索(广西)林浆纸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民族大道109号,投资大厦1102室 邮编:530022
联系人:李彬女士 电话:+86 771 5535288 传真:+86 771 5532052
E-mail:bin.lee@storaenso.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邮编:530022
联系人:梁晓华、郑辛
单位电话:0771-2286086,0771-2286962 传真:0771-5318297,0771-5319138
E-mail:wolf-lxh@163.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