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加强监督
陵纪发〔2015〕104号
中共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县直各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各派驻纪检组:
持之以恒抓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是十八大以来党的作风建设的一个新亮点。元旦、春节“两节”将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又到了重要时间节点,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盯住不放,严格执纪,一抓到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现就加强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2月25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1、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节礼和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等问题。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劵和各种支付凭证;不准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发放或变相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等;不准接受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奖金;不准为单位领导、财务人员等特殊群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不准擅自配套资金提高奖金标准、扩大奖励范围。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组织、工会、民政等部门正常安排的慰问老党员、老红军、老专家、老同志、劳动模范、部队官兵、优抚对象等,以及对城乡困难群体、残障人员访贫问寒活动除外。
2、公款吃喝和违规接待问题。不准用公款搞宴请、聚会、休闲娱乐和违规接待;不准利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违规接待;不准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种名目的走访联谊等活动;不准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3、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不准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车辆;不准各种形式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准公务车辆使用套牌。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制度。
4、公款旅游问题。不准在节日期间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准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国内旅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个人及家庭旅游时,利用公权力让旅游地(点)免门票、免费提供住宿、提供车辆服务。
5、违规举办节庆活动问题。不准违反规定公款举办奢华烟火、闹红火等节庆活动;不准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节日晚会等活动;不准以接受赞助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摊派费用方式搞节庆活动。
6、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严格执行陵川县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八不准、五必须”规定,严禁超范围、超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化整为零、分期分批宴请;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不准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点券、提货卡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
8、领导干部弄虚作假超标准、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严格执行新的住房标准,不准在房间多放桌椅,伪装成多人一起办公,实际只有一人办公;不准分割房间作为走廊或会客室,却“名不副实”,造成“二次浪费”。
9、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问题。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10、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问题。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监督检查要求
1、扛起“两个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作风建设关乎人心向背,纠正“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力、守土有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精神,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恪守“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实际,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安排,加大管理教育力度。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抓早抓小,对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拿出“最讲认真”的劲头,对“四风”问题紧紧咬住不放,有了问题就及时约谈提醒,发现问题就马上核查处理,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严防死守,不断深化。要强化打铁还需自身硬意识,认真落实省委“铁纪、铁军、铁腕”和市纪委“十不准、十必须”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一律按上限问责处理。
2、加大督查力度,坚持严查快处。“两节”期间,县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若干检查组主要采取深入重点部门查账、深入食堂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暗访、深入重点区域蹲守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也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所辖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对本乡镇、本单位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并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决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决不允许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决不允许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决不允许接受请托“抹案子”,决不允许借监督检查之机谋取私利。
3、严格监督执纪,强化责任追究。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每一个线索都要认真进行核实,动辄则咎,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导致单位出现顶风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震慑,切实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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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陵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