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组织:
为大力弘扬友爱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有效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我们向全市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组织发出“奉献慈善爱心、共建美好家园”爱心基金募捐倡议:
一、大力弘扬乐善好施传统美德
扶贫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相互帮助、相互扶持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多年来,我市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组织积极弘扬团结互助精神,以奉献社会、回报社会为己任,积极参与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设立“奉献慈善爱心、共建美好家园”爱心基金,是市委、市政府推动老旧小区公共设施建设的重大举措,需要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组织继续弘扬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为爱心基金注入源头活水。
二、积极参与爱心基金捐赠工作
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组织要主动承担社会义务,履行社会责任,慷慨解囊,真诚相助,积极参与到爱心基金的捐赠工作中来。市慈善总会作为募捐主体接受捐赠并开具捐赠票据,颁发荣誉证书,捐赠人凭票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主动监督爱心基金管理使用
本次募集到的爱心基金,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基金管理工作专班进行管理和使用。市民政局与市慈善总会签订基金账户管理协议,市慈善总会作为基金账户管理方进行具体管理,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定期将基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基金进行专项审计监督。捐赠人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要主动监督爱心基金的管理使用,确保基金使用依规合法,发挥效益。
同志们,爱心基金,关乎你我他;大爱善举,有你更精彩!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好家园的社会责任感和神圣使命感,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勠力同心,携手共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贡献民企力量!
晋城市工商联(总商会)
晋城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2022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 靳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