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加大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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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4日发表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疫情防控和稳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应急稳岗返还,返还标准按6个月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上年度平均参保职工人数计算。
方案明确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由企业主管部门调查统计,由市人社局召开人社、财政、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参加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认定联席会,对企业符合应急稳岗返还情况进行认定。同时,允许有历史欠费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在补缴上年度欠费并签订历史欠费补缴协议后,享受应急稳岗返还政策。
(秦强 李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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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16:58:00重新编辑